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渝中区嘉陵新路变形斜坡治理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1〕838号
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请审查渝中区嘉陵新路变形斜坡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渝中发改〔2011〕111号)收悉。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结合《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渝中区嘉陵新路变形斜坡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渝国土房管〔2011〕151号)和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评估意见(渝江咨评〔2011〕90号),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采用定额。
二、项目法人:重庆渝城投资有限公司。
三、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防护边坡总长度485米,设置护脚墙975米;修建截排水沟7条、总长480米。主要工程量为:土石方开挖6491立方米、人工培土4657立方米、锚杆6671根、混凝土7177立方米(含商品混凝土)和模板30699平方米。建设规模和内容详见渝国土房管〔2011〕151号文。
四、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概算为2625万元(详见附件1)。其中,建筑工程费2300万元,工程独立费用200万元,基本预备费125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区先行垫支并负责兜底,待三峡工程后续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启动后予以归垫,超支不补。勘查费、技术审查费和投资咨询评估费等费用参照三期管理模式单独列支,另行审核安排。
五、建设工期:6个月。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施工。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设计和监理暂按三期地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若三峡后续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送我委和市国土房管局备案,以便监督检查。
七、请你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按照“任务、投资”双包干原则,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投资控制;按照《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严格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八、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