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峡库区175米试验性蓄水新生地质灾害安全监测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1〕1293号
巫山县、奉节县、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们关于审批三峡库区175米试验性蓄水新生地质灾害安全监测项目投资概算的请示收悉。按照市政府要求,结合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巫山县青石滑坡应急专业监测项目、望霞危岩应急专业监测项目、曲尺滑坡专业监测项目,奉节县麻柳坡滑坡综合监测项目、卧龙岗滑坡专业监测项目、土狗子滑坡预警监测项目,云阳县峰包岭滑坡群专业监测项目、故陵镇凉水井滑坡专业监测项目等8个项目监测实施方案的批复和重庆市渝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就上述8个监测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述8个监测项目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采用定额标准。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监测基准网、地表位移变形监测(含应急抢险监测)、深部位移监测(含预警监测)、裂缝相对位移监测、设备仪器、宏观地质巡查(含临时措施)、技术工作等。各项目监测内容和监测时限详见市国土房管局的批复。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上述8个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073万元,其中巫山县1734.8万元、奉节县162.5万元、云阳县175.7万元。按照市政府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2011年第三次全体会议纪要(2011-3)精神,资金来源在你们三期地灾防治项目未使用的专项资金中统筹平衡安排(包括项目基本预备费和其他费用)。
四、请按照“任务、投资”双包干原则,加强项目投资管理,严格投资控制和严格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督促项目单位认真做好专业监测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0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