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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山县龚家坊危岩应急抢险综合治理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日期: 201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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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地〔2011〕1297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审批龚家坊应急抢险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山发改文〔2011〕98号)收悉。结合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巫山县龚家坊危岩应急抢险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渝国土房管〔2011〕428号),以及市江河中心《关于重庆市三峡库区巫山县龚家坊危岩应急抢险工程勘查报告及综合治理方案设计报告的咨询评估报告》(渝江咨评〔2011〕129号)和《重庆市巫山县龚家坊危岩应急抢险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评估报告》(渝江咨评〔2011〕155号),考虑到该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较高和地灾隐患点不通公路(只能水运)的实际情况,为确保长江航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领导同意,按照特事特办、快办的原则,现就你县龚家坊应急抢险综合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河中心评估的原则、方法和采用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清除危岩269441 m3,设置锚杆285根,设置SNS柔性主动防护网21840m2,坡底新修排水沟100m,对裂缝LF6进行灌浆处理和在清除坡面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生态恢复工程。工程建设内容详见渝国土房管〔2011〕428号文。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概算为6381万元(本投资含我委渝发改地〔2010〕1090号批复一期应急抢险工程投资,详见附件1)。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4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52万元,基本预备费304万元。资金来源为: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和三峡工程后续规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勘查费、技术审查费和投资咨询评估费等费用参照三期管理模式单独列支,另行审核安排。
四、招标核准。鉴于该工程为应急抢险工程,请你县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直接择优确定施工单位。工程的承包合同单价、取费率等均应控制在批复的投资概算确定的范围以内(详见附件2);巫山县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县国土、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施工单位的选择和合同价的确定等进行监督。施工合同文件和补充协议均及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备案。
五、请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同时,考虑到工程的特殊性、复杂性,为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有力保障工程顺利推进和工程完工后能及时合法、合规办理竣工验收等手续,我委继续派驻重庆市渝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全过程参与投资造价控制管理工作。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推进应急抢险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O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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