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审批核准备案信息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2011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市级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日期: 2011-12-12
字体:

渝发改农〔2011〕1561号

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你局《关于审批重庆市2011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渝水文〔2011〕68号)收悉。为提高我市中小河流洪水监测预报水平,加强水文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根据《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结合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2011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市级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和市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的相关要求,建设市级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主要包括改建东泉、明水、石柱、潼南、泰安、金子6个水文站和沙滩水位站,新建市级水文应急机动测验队。水文站购置和改造业务用房663平方米,改建水位、流量等监测设施,配置仪器设备;水位站改造水位监测设施,配置仪器设备等;应急机动测验队配置应急监测车5辆、测船2艘及应急测验仪器设备。
二、工程投资
经审定,2011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市级建设项目总投资1956万元。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160万元,市财政专项资金637万元,市预算内统筹资金159万元。
三、招标核准
招标范围为重要材料及仪器设备的采购和投资估算达到渝办发〔2010〕12号规定标准的土建施工等。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机构组织招标的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四、建设管理
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工程建设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务必于2012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效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