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社〔2012〕766号
市地产集团:
你集团《关于审批重庆国泰艺术中心附属配套工程概算的请示》(渝地产文﹝2012﹞76号)收悉。按照市领导有关批示要求和《重庆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入驻国泰艺术中心专题会议纪要》(市委专题会议纪要第20期)精神,结合重庆谛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将重庆国泰艺术中心附属配套工程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门原市公安局地块。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屋面改造工程、开闭所及外高压电源、外装铝板工程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37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54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521万元、基本预备费304万元(未经批准不得动用)。资金来源:在市地产集团土地储备出让增值收益中安排解决。
四、建设工期:一年。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确保不突破核定的总投资。
五、请据此深化设计,施工图必须在概算控制数以内限额设计,如有超支全部由业主自筹解决。
请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和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管理规定,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期、投资控制到位。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