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地〔2013〕358号
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审批万州区新月湾民俗文化村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概算的请示》(万州发改地〔2013〕5号)收悉。万州区新月湾民俗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已纳入三峡后续一期实施规划范畴,且已经我委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市移民局渝移发规字〔2012〕61号文和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渝西恒造价〔2013〕106号),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景区基础设施:新建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通讯、消费、接待中心、标识系统等。包括:新建沥青道路1条、长2.4公里,栈道4公里,桥梁4座;建设中心接待中心5600㎡,管理用房3000㎡,移民广场3944㎡,集散广场3000㎡,停车场所7000 ㎡及其他配套设施。
(二)仿古民居景观建筑群:总建面积49500㎡。其中:民俗文化展演中心7400㎡,传统民居37900㎡,民俗商业街4200㎡。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19614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建筑工程费175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13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934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其他中央投资补助和业主自筹解决。
四、建设工期:3年。
五、请你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促进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移民安稳致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