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地〔2013〕509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审批奉节县生态工业园一期标准厂房工程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的请示》(奉节发改文〔2013〕23号)收悉。奉节县生态工业园一期标准厂房工程已纳入三峡后续一期实施规划范畴,且已经我委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市移民局渝移发规字〔2012〕16号文和重庆市渝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渝渝咨〔2013〕13号),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2#厂房工程及厂区室外工程。其中,厂房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含电气及报警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暖通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包括绿化工程、道路及其他铺装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室外照明工程、土石方工程和围墙工程。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11601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建筑工程费92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09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54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46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解决。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促进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移民安稳致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