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地〔2013〕712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涪陵区顺江移民安置区顺江大道地下通道及停车场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涪陵区顺江移民安置区顺江大道地下通道及停车场项目工程概算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3〕176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涪陵区顺江移民安置区顺江大道地下通道及停车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2〕41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改造12000平方米,新建移民社区休闲广场、商业用房、地下车库等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3273.22平方米,新建移民社区休闲广场7000平方米。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18027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建安工程费100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28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80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219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
四、请你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切实改善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
附件:涪陵区顺江移民安置区顺江大道地下通道及停车场项目投资概算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10日
    抄送:市移民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
市三峡后规办。涪陵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