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地〔2013〕582号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云阳生态工业园B区滨江路(薛家沟至复兴场镇段)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云发改综〔2013〕54号)收悉。云阳生态工业园B区滨江路(薛家沟至复兴场镇段)道路工程已纳入三峡后续一期实施规划范畴,项目编号为YYY11210A001,已经我委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市移民局渝移发规字〔2012〕104号文和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渝西恒造咨〔2013〕第104号),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工程起于薛家沟,止于复兴场镇外侧。道路全长4公里,路基宽度22米,路面宽度1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Ⅱ级,设计车速为30km/h,双向四车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网、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道路附属工程。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8769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建筑工程费75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9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416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解决。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促进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移民安稳致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