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地〔2013〕630号
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开县镇安镇、竹溪镇及镇东大丘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开发改文〔2013〕449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开县镇安镇、竹溪镇及镇东大丘污水管网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3〕125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管网27公里,提升泵站4个。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3265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工程建设费27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0万元,基本预备费156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等渠道解决。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促进库区环境保护。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