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地〔2013〕603号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忠县生态屏障区经济林人工造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的请示》(忠发改文〔2013〕28号)收悉。根据我委《关于忠县生态屏障区经济林人工造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渝发改地〔2012〕438号),结合市移民局《关于忠县生态屏障区经济林人工造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3〕194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总规模41260亩。其中生态保护带经济林人工造林2586亩,生态利用区经济林人工造林38674亩。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12832万元(详见附件)。其中,造林工程建设费11698万元,造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60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374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以及地方配套和投劳折资等渠道解决。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促进三峡库区生态屏障保护。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