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地〔2013〕618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早阳物流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初设投资概算的请示》(巫山县发改文〔2013〕49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巫山县早阳物流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3〕202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40287平方米,其中:货运周转中心建筑面积5148平方米;物流仓储建筑面积30321平方米(包括一般仓库和冷藏仓库);后勤配套建筑面积4208平方米;场内道路宽度为16米,总长2850米;停车位284个;同时建设污物处理系统、给排水系统、配电设施、管网系统、绿化等。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22530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建筑工程费103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812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101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32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解决。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促进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移民安稳致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