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地〔2013〕674号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审批云阳县佛手垃圾填埋场工程投资概算的请示》(云发改综〔2013〕228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云阳县佛手垃圾填埋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3〕129号)和重庆和融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渝和融造价〔2013〕87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垃圾填埋场1座,日处理垃圾67吨,库容51万立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库区整平、调节池、渗滤液收集系统、库底防渗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及其它工程等。服务范围:龙角镇、凤鸣镇、宝坪镇、外郎乡、新津乡、普安乡6个集镇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388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7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29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185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和区县自筹等渠道解决。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促进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