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地〔2013〕722号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忠县乌杨镇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投资概算的请示》(忠发改文〔2013〕46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忠县乌杨镇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3〕198号)和重庆市渝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重渝咨〔2013〕41号),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岸线环境综合整治3.55公里;新建护岸长3.55公里,新建滨河道路3.5公里,下河梯道11处,排水箱涵5个及生态护岸5万平方米。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8279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工程部分投资8099万元(建筑工程5965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33万元、临时工程215万元、独立费用1421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365万元)、移民环境部分投资180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等渠道解决。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切实改善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和库岸周边环境,促进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移民安稳致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