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地〔2013〕713号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查涪陵区李渡生态工业园南北支路工程概算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3〕389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李渡生态工业园南北支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3〕299号)和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渝江咨评〔2013〕53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道路2715米,标准路幅宽24米,车行道宽14米,道路标准为城市次干道Ⅱ级,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9645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建筑工程费72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96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398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等渠道解决。
四、请你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切实改善项目交通条件和促进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