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地〔2013〕957号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云阳县三峡文物博览园景区基础设施投资概算的请示》(云发改综〔2013〕224号)收悉。结合重庆和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渝江咨评〔2013〕95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游客接待中心1200平方米,游客集散广场6000平方米,停车场6000平方米,电瓶车道1.5公里,游步道1.8公里,旅游梯道3公里,公共厕所14座,以及水电配套工程、绿化及照明工程。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11769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建筑工程费103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92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56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等渠道解决。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切实改善景区条件和促进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