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地〔2013〕1092号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涪陵区白涛街道移民安置区道路功能完善项目工程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3〕628号)收悉。结合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渝江咨评〔2013〕151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完善白涛污水厂至乌江大桥段道路工程总长1700米,以及配套建设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等。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3448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建筑工程费29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2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164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等渠道解决。
四、请你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切实改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条件和促进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