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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渝北区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等13个水污染治理项目投资概算的通知

日期: 201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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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环〔2013〕1119号

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水投集团,重钢集团,万州区发展改革委: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重庆市三峡库区八个水环境治理项目工程概算核定意见的批复》(发改办投资﹝2013﹞1552号),核定了我市渝北区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江北区果园污水处理工程、江北区唐家桥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北碚区水土污水处理工程、渝北区悦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万州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万州区苎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调整概算)以及涪陵区南沱镇、白涛镇、江津区油溪镇、忠县新生镇、巴南区木洞镇、石柱县沿溪镇6个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共计13个项目的投资概算,总投资14.75亿元。
现将上述项目的投资概算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紧项目建设。请你们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的投资概算,认真做好施工图设计工作,严格控制投资,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抓紧完成征地拆迁、招投标等工作,尽快开工建设。6个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尽快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回购工作。
二、加强工程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三、做好资金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工程建设,并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行费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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