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环〔2013〕1119号
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水投集团,重钢集团,万州区发展改革委: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重庆市三峡库区八个水环境治理项目工程概算核定意见的批复》(发改办投资﹝2013﹞1552号),核定了我市渝北区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江北区果园污水处理工程、江北区唐家桥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北碚区水土污水处理工程、渝北区悦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万州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万州区苎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调整概算)以及涪陵区南沱镇、白涛镇、江津区油溪镇、忠县新生镇、巴南区木洞镇、石柱县沿溪镇6个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共计13个项目的投资概算,总投资14.75亿元。
现将上述项目的投资概算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紧项目建设。请你们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的投资概算,认真做好施工图设计工作,严格控制投资,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抓紧完成征地拆迁、招投标等工作,尽快开工建设。6个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尽快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回购工作。
二、加强工程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三、做好资金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工程建设,并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行费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