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农〔2013〕1171号
梁平县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审查梁平县柏家镇集中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梁平发改文〔2013〕44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结合市水利局审查意见(渝水函〔2013〕93号),经研究,同意建设柏家镇集中供水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原则同意工程设计方案。柏家镇集中供水工程设计供水规模为3000m3/d,计划解决柏家、紫照场镇及周边农村居民2.7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进入“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1293人(龙峰村754人,龙江村539人)。根据水源水质条件,本次工程采用常规水处理工艺,即:原水→调节池→(加药)穿孔旋流絮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重力式无阀滤池→(加CLO2)清水池→加压泵房(重力流)→配水管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建筑物、输水管道、调节池、反应池、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加氯加药间、泵房、综合楼及配水管网等。
二、工程建设工期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0个月。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2407万元。其中:水厂部分投资897万元(建筑工程275万元,机电设备安装工程168万元,金属结构安装工程161万元,临时工程8万元,独立费用122万元,基本预备费37万元,移民环境投资126万元);输水部分投资1510万元。
资金来源:农村饮水安全市以上资金489万元,县财政自筹资金408万元;输水管网部分整合其他水利工程资金解决。
四、工程建设及管理
(一)该工程项目法人为梁平县城乡供排水管理站。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同时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要求,实行公示制和销号建卡制。
(二)项目实施前,应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所需的砂石料来源,明确压力管道、镇支墩等主体工程的施工方法,补充排水、弃渣、环保工程等施工方案。
(三)在施工设计和工程建设阶段,配备常规9项水质检测设施设备,配置水厂自动化及安全防护监控系统,确保出厂水水质达标,提高水厂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进行设计变更,如需变更,应严格按项目原程序报批。
五、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代理机构须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