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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梁平县柏家镇集中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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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农〔2013〕1171号

梁平县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审查梁平县柏家镇集中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梁平发改文〔2013〕44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结合市水利局审查意见(渝水函〔2013〕93号),经研究,同意建设柏家镇集中供水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原则同意工程设计方案。柏家镇集中供水工程设计供水规模为3000m3/d,计划解决柏家、紫照场镇及周边农村居民2.7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进入“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1293人(龙峰村754人,龙江村539人)。根据水源水质条件,本次工程采用常规水处理工艺,即:原水→调节池→(加药)穿孔旋流絮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重力式无阀滤池→(加CLO2)清水池→加压泵房(重力流)→配水管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建筑物、输水管道、调节池、反应池、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加氯加药间、泵房、综合楼及配水管网等。
二、工程建设工期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0个月。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2407万元。其中:水厂部分投资897万元(建筑工程275万元,机电设备安装工程168万元,金属结构安装工程161万元,临时工程8万元,独立费用122万元,基本预备费37万元,移民环境投资126万元);输水部分投资1510万元。
资金来源:农村饮水安全市以上资金489万元,县财政自筹资金408万元;输水管网部分整合其他水利工程资金解决。
四、工程建设及管理
(一)该工程项目法人为梁平县城乡供排水管理站。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同时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要求,实行公示制和销号建卡制。
(二)项目实施前,应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所需的砂石料来源,明确压力管道、镇支墩等主体工程的施工方法,补充排水、弃渣、环保工程等施工方案。
(三)在施工设计和工程建设阶段,配备常规9项水质检测设施设备,配置水厂自动化及安全防护监控系统,确保出厂水水质达标,提高水厂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进行设计变更,如需变更,应严格按项目原程序报批。
五、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代理机构须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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