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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渝北区茨竹镇水厂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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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农〔2013〕1168号

渝北区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报批渝北区茨竹镇水厂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渝北发改文〔2013〕36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结合市水利局审查意见(渝水函〔2013〕108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茨竹镇水厂改造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原则同意工程设计方案。茨竹镇水厂改扩建工程设计供水规模为5000m3/d,计划解决茨竹场镇1.3万人和金银、茨竹、玉兰、大面坡、新泉、半边月、同仁、三江等8个村1.32万人(其中规划内人口10061人)饮水安全问题。根据水源水质条件,本次工程采用常规水处理工艺,即:原水→(加药)网格絮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重力式无阀滤池→(加CLO2)清水池→配水管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建筑物、输水管道、反应池、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配水池、加氯加药间、管理房、加压泵站及配水管网等。
二、工程建设工期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为149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446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20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57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30万元,独立费用147万元,基本预备费为66万元,移民环境部分115万元(详见附件)。
资金来源为: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补助资金1341万元、区级财政153万元。
四、工程建设及管理
(一)该工程项目法人目前暂为渝北区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办公室,下一步待落实编制后,法人调整为渝北区饮水安全办公室。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同时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要求,实行公示制和销号建卡制。
(二)在施工设计和工程建设阶段,配备常规9项水质检测设施设备,配置水厂自动化及安全防护监控系统,确保出厂水水质达标,提高水厂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进行设计变更,如需变更,应严格按项目原程序报批。
五、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代理机构须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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