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报送丰都县许明寺镇老鹰洞水厂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丰都发改委文〔2013〕381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结合市水利局审查意见(渝水函〔2013〕132号),经研究,同意建设许明寺镇老鹰洞水厂,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原则同意工程设计方案。许明寺镇水厂工程设计供水规模为2000m3/d,计划解决丰都县许明寺镇梨园村2566人、平桥村1763人饮水安全问题,同时改善许明寺场镇7388人和理明场2770人的饮水条件。根据水源水质条件,本次工程采用常规水处理工艺,即:原水→输水管线→(加药)穿孔旋流絮凝斜管沉淀池→重力式无阀滤池→(消毒)清水池→配水管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输水管道、反应池、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加氯加药间、管理房及配水管网等。
二、工程建设工期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7个月。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为62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71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22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299万元;临时工程6万元,独立费用58万元,基本预备费28万元,水土保持5万元,环境保护费5万元,建设补偿费35万元。
资金来源为: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市级以上补助资金230万元,县财政配套399万元。
四、工程建设及管理
(一)该工程项目法人为丰都县许明寺镇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同时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要求,实行公示制和销号建卡制。
(二)项目实施前,应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所需的砂石料来源,补充排水、环保工程等施工方案。
(三)在施工设计和工程建设阶段,配备常规9项水质检测设施设备,配置水厂自动化及安全防护监控系统,确保出厂水水质达标,提高水厂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进行设计变更,如需变更,应严格按项目原程序报批。
五、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和实施时达到渝办发﹝2010﹞12号招标要求的、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