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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都县许明寺镇老鹰洞水厂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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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报送丰都县许明寺镇老鹰洞水厂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丰都发改委文〔2013〕381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结合市水利局审查意见(渝水函〔2013〕132号),经研究,同意建设许明寺镇老鹰洞水厂,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原则同意工程设计方案。许明寺镇水厂工程设计供水规模为2000m3/d,计划解决丰都县许明寺镇梨园村2566人、平桥村1763人饮水安全问题,同时改善许明寺场镇7388人和理明场2770人的饮水条件。根据水源水质条件,本次工程采用常规水处理工艺,即:原水→输水管线→(加药)穿孔旋流絮凝斜管沉淀池→重力式无阀滤池→(消毒)清水池→配水管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输水管道、反应池、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加氯加药间、管理房及配水管网等。
二、工程建设工期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7个月。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为62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71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22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299万元;临时工程6万元,独立费用58万元,基本预备费28万元,水土保持5万元,环境保护费5万元,建设补偿费35万元。
资金来源为: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市级以上补助资金230万元,县财政配套399万元。
四、工程建设及管理
(一)该工程项目法人为丰都县许明寺镇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同时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要求,实行公示制和销号建卡制。
(二)项目实施前,应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所需的砂石料来源,补充排水、环保工程等施工方案。
(三)在施工设计和工程建设阶段,配备常规9项水质检测设施设备,配置水厂自动化及安全防护监控系统,确保出厂水水质达标,提高水厂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进行设计变更,如需变更,应严格按项目原程序报批。
五、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和实施时达到渝办发﹝2010﹞12号招标要求的、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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