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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奉节县2015年青杠岭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批复

日期: 201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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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审查奉节县2015年中央预算内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青杠岭项目区实施方案的请示》(奉节发改文〔2015〕59号)收悉,结合市水利局审查意见(渝水函〔2015〕117号)经研究,同意建设你县2015年青杠岭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管理主体
奉节县发展改革委、水务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
奉节县鹤峰乡青杠、柳池2个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区建设规模为1.9km2(285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坎梯田(含坡面径流调控面积)2308亩,石坎(块石)梯田542亩;新建蓄水池12座,沉沙池87座,截排水沟1.1km,沟带路12.4km,管道3.2km,机耕道带边沟4.8km;工程碑1座。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梯田工程投资470万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108万元,道路工程(带边沟)投资295万元,其他措施投资14万元,独立费用84万元,基本预备费29万元。独立费用中,建设管理费17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27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18万元,水土流失监测费18万元,招标代理费4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800万元,市财政专项投资200万元。
五、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代理机构须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各地在推进项目建设中,要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精准扶贫紧密结合。请据此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准备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不得随意调整方案设计,确需调整的,须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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