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涪陵新城区涞滩河库岸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6〕8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涪陵新城区涞滩河库岸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5〕337号)和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投资概算评估意见(中煤科工渝发〔2016〕30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防洪护岸11106米,新建挡水坝3座,拆除已有拦水堰3座,新建拦水堰4座。新建排水箱涵1条,长186米,完善岸坡排水管涵体系、河道疏浚交通及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建设。
三、工程投资概算。总投资概算为27461万元。
四、请你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尽快开工建设。同时,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发改地〔2014〕368号)要求和市里工作安排,及时开展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