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县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申报武隆县大溪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的请示》(武隆发改文〔2016〕98号)收悉。按照国家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农委对该项目建设的审查意见和有关咨询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武隆县农委。
二、实施区域:武隆县大溪河流域,流域面积930平方公里,项目区涉及鸭江镇、平桥镇、和顺镇、凤来乡、庙垭乡等5个乡镇,覆盖耕地面积2.3万亩。
三、建设期限:1年。
四、主要治理内容:
(一)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增施有机肥1.25万亩,生物拦截带475亩,灌溉管网192.5公里,截水沟63.3公里,排水沟31.7公里,蓄水池51个,积肥池316个,生态池塘74亩,人工湿地111亩,购置相应的材料设备。
(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沼肥还田9588亩,粪污收集池687立方米,污水收集池480立方米,沼气池2245立方米,沼液池2280立方米,有机肥车间3286平方米等,购买仪器设备292台套。
(三)水产养殖污染减排工程。集水池1040立方米,生态拦截沟800米,拦截坝10处,节制闸10个,生态拦截带1800平方米,灌溉管网4500米,购置相应仪器设备。
(四)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工程。调节池172.5立方米,水解酸化池155立方米,生物接触氧化池173立方米,沉淀池163立方米,人工湿地552平方米,河道清理10公里及其他配套工程,开挖污水管网23公里,配备垃圾桶730个。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0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7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0万元,预备费12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万元,市级投资400万元,武隆县投资350万元,企业投资2259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6〕8号)有关要求,民营企业投资为主的项目,凡项目业主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部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实行先建后补。
请按照市农委审查意见和有关咨询评估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开工前准备,待国家下达项目投资后及时开工建设。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