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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峡文物科技保护基地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的批复

日期: 201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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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
你馆《关于三峡文物科技保护基地概算审核的请示》(渝三峡博〔2016〕48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三峡文物科技保护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6〕44号)和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评估意见(渝西恒造咨〔2016〕339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8372平方米,新建一栋地上四层地下一层的展览类建筑,总建筑面积16709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内装饰、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室外护坡、绿化及综合管网工程等。其中:所建建筑负一层为三峡出土文物新增文物库房,车库及设备用房,层高7米;地上一层为三峡出土文物实验性展厅,有害生物研究与控制科研实验室与珍贵文物预防性保护实验室,层高6米;二层为展厅且上层为可供参观的文物修复室;三层为文物科技保护实验室,二、三层层高5至8米;建筑物局部存在第四层,为办公区及种植屋顶,层高4.5米。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1228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项目法人自筹等渠道解决。
四、请你馆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尽快开工建设。同时,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发改地〔2014〕368号)要求和市里工作安排,及时开展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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