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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阳县故陵老集平扎营库岸治理工程投资概算调整的批复

日期: 201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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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云阳县故陵老集镇平扎营库岸治理工程设计变更(修编)投资概算的请示》(云发改农〔2016〕356号)收悉。因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方案发生重大变更,按照《关于调整三峡库区后续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有关审批程序的通知》(渝发改地〔2015〕1753号)要求,根据市国土房管局《关于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云阳县故陵老集镇平扎营库岸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修编)的批复》(渝国土房管〔2016〕256号),结合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渝江咨〔2016〕127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调整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工程采用“抗滑桩+护岸挡墙”方案。其中:Ⅱ1段库岸防治工程等级为Ⅱ级,Ⅱ2段库岸防治工程等级为Ⅲ级。设置抗滑桩44根,桩芯采用C30砼浇筑,锁口护壁砼采用C20砼浇筑;修筑护岸挡墙228米(高度5米—6米),以防止库岸再造。护岸挡墙墙底埋入塌岸线以下不小于1米,挡墙断面为仰斜式,采用C20片石混凝土浇筑,墙身设置梅花型泄水孔。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调整后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438万元。资金来源:三峡后续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业主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招投标有关工作按照三峡后续项目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加快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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