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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山县罗家嘴库岸治理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日期: 201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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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巫山县罗家嘴库岸治理工程投资概算的请示》(巫山发改文〔2017〕32号)收悉。结合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巫山县罗家嘴库岸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渝国土房管〔2016〕959号)和重庆和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重和融〔2017〕 号),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工程采用“锚拉桩支挡”方案进行治理,防治工程等级为Ⅱ级。抗滑桩共设置A型锚拉桩12根,桩截面尺寸1.5米×2.0米,桩长28米,嵌固段不小于10米。桩顶以下2米设置1排锚索,长25米,嵌固段长8.5米,锚索土层中设置地质钢套管。B型锚拉桩9根,桩截面尺寸1.6米×2.5米,桩长34米,嵌固段不小于12米。桩顶以下2米和4米处各设置1排锚索,长28米和26米,嵌固段长8.5米,锚索土层中设置地质钢套管。C型锚拉桩10根,桩截面尺寸2.0米×3.0米,桩长40米,嵌固段不小于14米。桩顶以下2米、4米和6米处各设置1排锚索,长33米、31米和29米,嵌固段长10米,锚索土层中设置地质钢套管。三种桩型锚拉桩间距均为5米。
三、工程投资概算。总投资概算为1095万元。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业主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招投标有关工作按照三峡后续项目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加快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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