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开璧片区“十一五”第五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农〔2008〕578号
开县、璧山县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开璧片区“十一五”第五期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水利局《关于抓紧推进2008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渝发改农〔2008〕160号)要求和市水利局对该项目的审查意见(渝水规函〔2008〕9号),经研究,同意建设重庆市开璧片区“十一五”第五期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开县岳溪镇、南门镇、长沙镇、赵家镇、渠口镇、南雅镇、铁桥镇、巫山乡、临江镇、竹溪镇、镇安镇、九龙山镇、天和乡、三汇口乡、义和镇、中和镇、大德乡、镇东街道、汉丰街道、厚坝镇、金峰乡、白鹤街道、郭家镇、白桥乡、河堰镇、温泉镇、谭家乡、大进镇、白泉乡、敦好镇、麻柳乡;璧山县青杠街道、大兴镇。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开县、璧山县33个乡镇(街道)52个行政村新建集中式和分散式供水工程解决83003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新建集中式供水工程139处,解决61198人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分散式供水工程335处,解决21805人饮水安全问题。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578万元(开县3378万元,璧山县200万元),其中:开行信贷资金2598万元(开县2441万元,璧山县157万元),其余由两县财政和受益群众自筹解决。
四、有关要求。工程建设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以确保工程质量。请据此抓紧作好项目建设准备工作,待实施方案审批和投资计划下达后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