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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城郊片区“十一五”第五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0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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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农〔2008〕581号

大渡口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北碚区、江北区、渝北区发展改革委(计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重庆市城郊片区“十一五”第五期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水利局《关于抓紧推进2008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渝发改农〔2008〕160号)要求和市水利局对该项目的审查意见(渝水规函〔2008〕17号),经研究,同意建设重庆市城郊片区“十一五”第五期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大渡口区跳磴镇、八桥镇;九龙坡区白市驿镇、石板镇、巴福镇、陶家镇、铜罐驿镇、走马镇、西彭镇;沙坪坝区土主镇;北碚区三圣镇、澄江镇;江北区五宝镇;渝北区麻柳沱镇、木耳镇、张关镇。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大渡口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北碚区、江北区、渝北区16个镇59个行政村新建集中式和分散式供水工程解决99745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新建集中式供水工程31处,解决72915人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分散式供水工程2057处,解决26830人饮水安全问题。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220万元(大渡口区198万元,九龙坡区1153万元,沙坪坝区509万元,北碚区949万元,江北区266万元, 渝北区1145万元),其中:开行信贷资金3122万元(大渡口区133万元,九龙坡区867万元,沙坪坝区382万元,北碚区664万元,江北区196万元, 渝北区880万元),其余由六区财政和受益群众自筹解决。
四、有关要求。工程建设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以确保工程质量。请据此抓紧作好项目建设准备工作,待实施方案审批和投资计划下达后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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