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武陵山片区“十一五”第五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农〔2008〕588号
彭水县、秀山县、酉阳县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武陵山片区“十一五“第五期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水利局《关于抓紧推进2008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渝发改农〔2008〕160号)要求和市水利局对该项目的审查意见(渝水规函〔2008〕24号),经研究,同意建设重庆市武陵山片区“十一五”第五期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彭水县新田乡;秀山县兰桥镇、宋农乡、海洋乡、大溪乡、官庄镇;酉阳县龙谭镇、麻旺镇、泔溪镇、后溪镇、黑水镇、天馆乡、铜鼓乡、花田乡、丁市镇、板溪乡、涂市乡、江丰乡、龚滩镇、兴隆镇、木叶乡、毛坝乡、腴地乡、酉酬镇、大溪镇、宜居乡。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在彭水县、秀山县、酉阳县26个乡镇86个行政村新建集中式和分散式供水工程解决83009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新建集中式供水工程37处,解决21912人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分散式供水工程452处,解决61097人饮水安全问题。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639万元(彭水县565万元,秀山县1416 万元,酉阳县1658万元),其中:开行信贷资金2598万元(彭水县318万元,秀山县1055万元,酉阳县1225万元),其余由三县财政和受益群众自筹解决。
四、有关要求。工程建设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以确保工程质量。请据此抓紧作好项目建设准备工作,待实施方案审批和投资计划下达后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