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大巴山片区“十一五“第五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农〔2008〕593号
巫溪县、巫山县、城口县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大巴山片区“十一五”第五期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水利局《关于抓紧推进2008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渝发改农〔2008〕160号)要求和市水利局对该项目的审查意见(渝水规函〔2008〕23号),经研究,同意建设重庆市大巴山片区“十一五”第五期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巫溪县丰灵乡、城厢镇、花栗、白鹿镇;巫山县龙井乡、双龙镇、两坪乡、抱龙镇、庙宇镇、三溪乡;城口县厚坪乡、蓼子乡、修齐镇、沿河乡。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巫溪县、巫山县、城口县14个乡镇34个行政村新建集中式和分散式供水工程解决42597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新建集中式供水工程47处,解决40485人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分散式供水工程138处,解决2112人饮水安全问题。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904万元(巫溪县1186万元,巫山县491万元,城口县227万元),其中:开行信贷资金1333万元(巫溪县830万元,巫山县344万元,城口县159万元),其余由三县财政和受益群众自筹解决。
四、有关要求。工程建设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以确保工程质量。请据此抓紧作好项目建设准备工作,待实施方案审批和投资计划下达后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