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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隆县芋荷滑坡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0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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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地〔2008〕827号

武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呈请审批武隆县芋荷滑坡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武隆发改文〔2008〕71号)收悉。芋荷滑坡治理工程治理总表序号为334。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地区〔2006〕923号文和市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渝三峡地防发〔2007〕1号文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市国土房管局渝国土房管函〔2008〕485号文和重庆市渝咨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报送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武隆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二、项目建设地点:武隆县巷口镇芋荷村。
三、工程治理方案:抗滑桩+截排水。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抗滑桩工程。在滑坡前缘高程230~240米处设置抗滑桩42根(截面1.2米×1.8米),桩间距5米,单桩长13~20米。
(二)排水工程。在滑坡后缘周界外2~5米处设置截水沟1条,长约340米;在滑坡范围内设置树型排水沟,排水沟长约250米。
五、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40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万元,基本预备费78万元(含材料价差及其税金45万元)。资金在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
六、建设工期:4个月。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施工。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由项目法人委托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我市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送我委和市国土房管局备案,以便监督检查。
八、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为施工作好前期准备。
请按此批复要求,同时注意采纳中铁二院的咨询评估意见,本着安全可靠、厉行节约的原则,抓紧按规定编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OO八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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