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轨道交通安防监控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外〔2010〕281号
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重庆轨道交通安防监控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版)>的请示》(渝轨道文〔2010〕31号)收悉。鉴于我市轨道交通安防管理任务重,公安信息平台技术标准提高等因素,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同意你司对轨道交通安防监控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原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建设轨道交通一、二、三、六号线安全综合指挥系统(含轨道交通公安安防指挥平台和轨道交通消防指挥平台),预留二、三期工程以及中期规划线路的工程接口;轨道交通三号线二塘—龙头寺段(包括童家院子车辆段)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800M无线集群通信系统、UPS电源系统等配套设施设备的建设。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819.612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12.6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679.16万元,预备费519.18万元,建设期利息108.68万元。资金来源:借用西班牙政府贷款450万欧元(汇率按1:9.2计,折合人民币约4140万元);国内配套资金1679.6128万元,从轨道交通三号线建设费用中支出。
四、贷款偿还责任:该项目贷款本金及利息由项目业主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偿还,重庆市财政提供担保。
接文后,请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项目对外技术与商务交流工作,待项目贷款方做出初步贷款承诺后,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项目招标方案表)报我委审批。
原可研批复文件(渝发改外〔2009〕446号)同时废止。
二O一O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