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纳溪沟码头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交〔2010〕340号
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纳溪沟码头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重公运司〔2009〕178号)收悉。根据山东省航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纳溪沟码头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重庆西科水运工程咨询中心的《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纳溪沟码头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报告》,现就项目建设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
同意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朝天门下游约12公里的长江南岸(左岸),南岸区鸡冠石镇境内纳溪沟处。建设3000吨级(泊位长度与水工结构按5000吨级设计)件杂泊位2个,散货泊位2个,年设计通过能力为件杂货86.2万吨/年,散货110万吨/年,同时建设件杂堆场、散货堆场等配套建筑及装卸工艺设备和附属设施等。
平面布置采用直立式码头和陆域两级平台方案。件杂泊位装卸工艺前方采用多功能门座起重机、后方采用牵引平板车和轨道龙门起重机作业;散货泊位采用下河公路型式,由自卸船+自卸汽车运输方式作业。水工建筑件杂泊位采用墩柱式梁板式结构,散货泊位采用顺岸式分级实体斜坡道。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31486.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755.35万元,其它费用3658.01万元,贷款利息602.82万元预留费用1470.67万元。建设资金来源:项目业主自有资金9446.05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30%,其余部分商请中国工商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
四、招标核准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由项目法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我委和市交委备案,以便监督检查。
五、建设工期2年
接文后,请项目法人抓紧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优化设计。待初步设计批复后,将初设概算报我委审批。
二O一O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