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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璧山县璧南河文风桥至安川桥段防洪堤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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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农〔2010〕544号

璧山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请予审批璧南河文风桥至安川桥段防洪堤挡墙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璧发改〔2010〕101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渝水函〔2010〕83号审查意见,结合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实施璧山县璧南河文风桥至安川桥段防洪堤除险加固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璧山县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璧山县城璧城镇。
三、建设任务:对已发生变形的防洪堤进行险除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四、主要加固措施:璧南河文风桥至安川桥段除险加固防洪堤总长2.4公里,其中发生变形拉裂段防洪堤长约1公里,采取钻孔灌注桩+重力式挡土墙的加固措施;无明显变形段防洪堤长1.4公里,采取墙后设排水坑等保护性措施。挡墙建筑物级别为4级。
五、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为227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璧山县及项目法人自筹为主,争取市及市以上给予适当补助。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土建施工、重要材料的采购等。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实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你委、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水利局备案,以便监督检查。
七、请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按程序报批。应根据评估意见和地勘资料,研究对变形微小且经运行考验未继续发展段挡墙采取灌注桩方案的必要性,进一步优化设计。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璧山县和项目法人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O一O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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