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彭水县县城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农〔2010〕606号
彭水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彭水县县城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彭水发改文〔2010〕98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等单位的审查意见,结合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彭水县县城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彭水县县城乌江、郁江两岸。
三、建设任务:提高城市防洪能力,稳定库岸,完善城市交通网络及美化城市环境等综合效益。
四、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工程主要由防洪堤、市政工程和绿化景观工程组成。防洪堤总长8158米,其中乌江段长5929米,郁江段长2229米,堤型采用直立挡墙+斜坡护岸或墙式护岸,建筑物级别为4级。防洪堤堤顶高程为235米,高程235米至20年一遇洪水位间采用非工程措施,使彭水县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堤顶设置市政道路,汽车荷载公路Ⅱ级,设计时速20~30公里/小时。结合沿江岸坡地形特点布置桥梁和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五、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4451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彭水县及项目法人自筹、商请银行贷款为主,争取市及市以上给予适当补助。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项目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施工、重要材料采购等。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你委、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水利局备案,以便监督检查。
七、下阶段应根据治导线批复情况进一步优化设计,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桥梁和道路等市政工程报建设部门审批后,整个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投资概
算按程序报送市水利局和我委审批。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项目法人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