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江区濯水镇蒲花居委2009年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实施方案)的批复
渝发改农〔2009〕714号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黔江区濯水镇蒲花居委2009年度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黔江发改委文〔2009〕8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濯水镇蒲花居委2009年度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黔江区濯水镇政府。
二、建设地点:黔江区濯水镇蒲花居委。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改扩建机耕道14千米,改建灌溉水渠1千米。工程建设总工期12个月。
四、工程总投资420万元。资金来源:市预算内统筹资金一次性补助120万元,濯水镇政府配套20万元,易地扶贫配套设施资金50万元,农村公路通村通达资金120万元,农民投劳折资110万元。
六、你委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要求,严格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竣工验收制;积极督促,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和整合资金按时到位,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在市统筹资金未到位之前,可根据本批复意见,抓紧完善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先行督促项目法人筹措建设资金,抓紧推进项目建设,争取项目早日建成投用,造福当地群众。工程完工后,由你委组织验收,验收报告报我委备案。
五、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涉及需专业队伍实施的施工。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市政府指定媒介《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时报》上公开发布。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