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蚕种冷库管理站蚕种冷藏设备和取水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农〔2009〕739号
市外经贸委:
你委《关于转报重庆市蚕种冷库管理站冷藏设备和取水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可研报告的函》(渝外经贸函〔2009〕68号)收悉。为承接国家“东桑西移”工程,保障全市蚕种安全生产,促进蚕桑产业优化升级,同意你委下属市蚕种冷库管理站实施冷藏设备和取水设施改造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市蚕种冷库管理站
二、建设性质:改扩建
三、建设地点:永川区南大街小桥子
四、建设年限:10个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建成后,年冷藏蚕种能力达到70万张。改造蚕种冷藏库房及业务用房内墙13000平方米、外墙3210平方米、屋面1350平方米;改扩建供水池100立方米、供水管道350米;配套实施绿化、道路等附属工程;购置仪器设备27台(套)。
六、总投资与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6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费209.1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2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3万元,基本预备费8万元。资金来源:市预算内统筹基建资金包干补助170万元,其余90万元由你委和市蚕种冷库管理站自筹解决。
四、招标方案核准。招标范围为土建工程。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市政府指定的媒介《重庆时报》、《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上发布。招标文件及评标方法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我委备案,以便监督检查。
五、请据此办理有关建设手续,指导项目法人抓紧编制实施方案,由你委审查后报我委审批;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实行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发挥效益。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