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阳县河龙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农〔2009〕764号
云阳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申请河龙水电站工程列入云阳县2010年电气化县建设项目的请示》(云发改农〔2009〕105号)收悉。为提高云阳县农村用电水平,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根据市水利局《关于云阳县河龙等六座水电站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渝水函〔2009〕119号),经研究,同意建设云阳县河龙电站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云阳县云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云阳县泥溪乡。
三、建设规模:总装机容量1600千瓦。主要由拦河翻板闸坝、进水闸、引水渠道、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及水电站厂房组成。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控制在1605万元以内。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补助投资、项目法人自筹及商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
五、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施工及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六、下阶段应研究流域开发总体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积极争取将该项目纳入国家水电农村电气化项目,若列入国家投资计划,由云阳县政府明确中央补助投资的出资人代表及监管单位,对中央补助投资形成的资产实施监督管理,确保当地农村居民受益。
七、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要认真研究水电农村电气化项目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