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双桥区龙景湖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农〔2010〕911号
双桥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重庆市双桥区大桥(龙景湖)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双桥发改文〔2009〕38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对该工程的审查意见,结合重庆市投资咨询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双桥区龙景湖水库。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双通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双桥区龙滩子街道办事处龙星村和通桥镇青春村。坝址位于涪江水系小安溪支流太平桥河上游。
三、工程建设任务:以农业灌溉和囤蓄玉滩水库来水,提高双桥区供水保证率为主,兼有城市景观生态用水和补充水源等综合效益。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水库总库容187万立方米,为Ⅳ等小(1)型水库。坝型为埋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22米;建设天星、天桥和白鹤3条灌溉渠系,总长4290米;改建天星提灌站,新建天桥、白鹤2座提灌站。
工程建成后,可解决双桥区双路、通桥两镇和龙滩子街道4395亩的农田灌溉(其中新增灌面3486亩,改善灌面909亩),囤蓄玉滩水库部分来水,同时形成约560亩的城市生态景观水域,有效提高双桥区的供水保证率和提升城市形象。
五、根据双桥区政府《关于大桥(龙景湖)水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双桥府〔2010〕18号),工程建设征地面积561亩(含耕地214亩,林地5亩),其中水库淹没及影响区征地505亩,工程占地56亩。搬迁人口388人,拆迁房屋11585平方米。
六、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为7502万元(其中水库淹没及工程占地补偿投资211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双桥区和项目法人自筹为主,争取中央和市级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土建施工、建设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等。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我委和市水利局备案,以便监督检查。
八、请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等工作,按程序报批。工程建设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严格控制投资。双桥区政府及项目法人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二O一O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