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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都港区水天坪作业区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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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交〔2010〕1098号

丰都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丰都港区水天坪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丰都发改委文〔2010〕136号)收悉。根据重庆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编制的《丰都港区水天坪作业区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重庆市丰都港区水天坪作业区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现就项目建设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
同意丰都县远通航运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位于长江右岸,地处丰都县兴义镇漕溪河口上游。建设3000吨级件杂货泊位1个,设计通过能力16万吨/年;建设3000吨级(兼顾5000吨级)多用途泊位1个,设计通过能力87万吨/年(其中集装箱4.6万TEU/年)。同时建设件杂货仓库、集装箱堆场、流动机械库等配套建筑及装卸工艺设备和生产、生活附属设施等。
件杂货泊位采用下河公路方案,通过人工装卸方式,中间运输采用载重汽车,堆场作业采用轨道式龙门起重机;多用途泊位前沿采用斜坡缆车方案,架空斜坡道结构,采用浮式起重机—货运缆车方案。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25346.93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19313.84万元,其它费用3305.84万元,预备费1809.57万元,贷款利息917.68万元。资金来源:丰都县政府安排财政资金7604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30%,其余部分商请中国工商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
四、招标核准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由项目法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我委、市交委和你委备案,以便监督检查。
五、建设工期:24个月。
接文后,请项目法人抓紧落实建设资金,对件杂货泊位码头公路纵坡进一步优化,做好项目清淤方案。按照相关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初设概算由你委审批。

二O一O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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