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主城区水质监测和综合调度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投〔2010〕1160号
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集团《关于审批主城区水质监测和综合调度中心工程的请示》(渝水股计〔2010〕11号)收悉。为了适应主城城市拓展,全面提升主城区水质监测和调度水平,建立健全主城供水安全供水保障体系,结合市市政设计研究院的评估意见(渝市政院发〔2010〕15号),经研究,同意建设主城区水质监测和综合调度中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关于授予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特许经营权的批复》(渝府〔2007〕122号),同意你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实施主城区水质监测和综合调度中心项目。
二、建设地址:南岸区二塘牟家嘴(白洋滩水厂用地范围)。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业务用房18960平方米。其中: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重庆监测站及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排水监测站业务用房6350平方米,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调度中心业务用房1540平方米,重庆市给水设计有限公司业务用房3100平方米,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档案信息中心2000平方米,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报装收费中心1050平方米,配套车库及设施设备用房4920平方米。本着集约用地的原则,本项目与白洋滩水厂附属用房统筹规划建设。
四、工程总投资估算713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9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44万元,预备费653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建设工期:13个月。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由项目法人委托甲级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在招标公告发出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备案,以便监督。
七、请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落实建设资金,完善有关手续,尽快开工建设。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到位。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