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国家现代畜牧业示范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农〔2010〕1201号
市农委:
你委《关于商请审批重庆国家现代畜牧业示范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渝农函〔2010〕147号)收悉。为打造我市畜牧科技自主创新平台,推进重庆国家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建设,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实施重庆国家现代畜牧业示范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意见(重咨投资〔2010〕67号),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畜牧科学院。
二、建设地点:荣昌县昌州大道中段770号。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704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研发平台用房17250平方米,合作交流平台用房11000平方米,人才培养平台用房4500平方米,科技服务平台用房18488平方米,配套设施用房19242平方米。购置试验检测设备、辅助设备和其它配套设备139台(套),配套建设道路、室内外综合管网工程、供配电、环境及绿化等附属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378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1771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费67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56万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742万元),基本预备费2095万元。资金来源包括项目法人自筹资金1403万元,银行贷款10000万元,市农委生猪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240万元,市科委、市财政局申请国家专项安排和市财政专项补助安排2000万元,市预算内统筹资金包干补助500万元(重点用于土建工程),该宗土地其余部分转为建设用地后进行的土地开发所收取的有关税费,市财政分成部分定向安排2000万元,荣昌县政府收取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专项定向安排6644万元。
五、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招标范围为项目建设代理业主、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重要仪器设备材料采购。代理业主招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工程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采取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文件在公告发布前由市畜科院报我委和市农委备案。
六、项目按渝府发〔2003〕10号文规定实行建设代理,请你委督促市畜科院据此批复完善有关建设手续,抓紧做好初步设计和招投标等项目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初步设计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初设概算报我委审批)。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和按期按质建成,发挥效益。
二O一O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