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跳蹬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九龙坡区段河道清淤、陈旧垃圾清运和生态恢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环〔2010〕1312号
九龙坡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申请审批跳蹬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九龙坡区河道清淤、陈旧垃圾清运和生态恢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九龙坡发改文〔2010〕69号)收悉。按照市政府《关于主城区14条次级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批复》(渝府〔2010〕88号),为有效治理跳蹬河流域环境污染,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根据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对该项目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跳蹬河九龙坡段河道清淤、陈旧垃圾清运和生态恢复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跳蹬河流域九龙坡区段。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16.35公里河段实施清淤,清淤量31.95万立方米;清运陈旧垃圾2931.5吨;对10.6公里河段实施生态恢复,建设绿地面积9.39万平方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46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75万元,基本预备费416万元,环保和水土保持费用80万元。资金来源为九龙坡区自筹。
五、建设期限:2010年10月至2011年12月。
六、招标核准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请在项目初步设计中,注意吸纳可研评估单位的意见,进一步论证清出淤泥处置方式,避免二次污染。
请项目法人据此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完成工程地质详勘、初步设计和招标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初步设计报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概算由你委审批,确保项目在今年内开工建设。
二O一O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