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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朝阳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江北区河道清淤和陈旧垃圾清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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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环〔2010〕1271号

江北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重庆市朝阳溪流域(江北段)河道清淤及垃圾清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问题的请示》(江发改文〔2010〕334号)收悉。按照市政府《关于主城区14条次级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批复》(渝府〔2010〕88号),为有效治理朝阳溪流域环境污染,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根据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朝阳溪江北段河道清淤和陈旧垃圾清运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金世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朝阳溪流域江北区段。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9.9公里河段实施清淤,清淤量4.7万立方米;清运陈旧垃圾2160吨。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95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55万元,独立费用750万元,基本预备费170万元,环保和水土保持费用78万元。资金来源为江北区自筹。
五、建设期限:2010年10月至2011年12月。
六、招标核准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你委备案。
七、请在项目初步设计中,注意吸纳可研评估单位的意见,进一步论证清出淤泥处置方式,对淤泥进行妥善处置,避免二次污染。
请项目法人据此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完成工程地质详勘、初步设计和招标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初步设计报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概算由你委审批,确保项目在今年内开工建设。



二O一O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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