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秀山县县城污水管网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环〔2010〕1435号
秀山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我县县城污水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秀山发改文〔2010〕116号)收悉。按照《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根据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对该项目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秀山县县城污水管网扩建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长兴水利水电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秀山县中和镇、平凯镇。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管网15.94公里,管径d400-d1000,污水输送能力1.9万吨/日。污水输送至秀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服务范围为秀山县中和镇、平凯镇。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27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1万元,基本预备费204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补助资金与秀山县自筹。
五、建设期限:2010年12月至2012年12月。
六、招标核准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请在项目初步设计中,注意吸纳可研评估单位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细化架空管道设计方案。
请项目法人据此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完成工程地质详勘和招标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初步设计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概算由你委审批,尽快开工建设。
二O一O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