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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部新区茅溪片区污水截流干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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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环〔2010〕1480号

北部新区管委会:
你委《关于报批茅溪片区(奥园、民心佳园)污水截流干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渝新委函〔2010〕267号)收悉。按照《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根据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北部新区茅溪片区污水截流干管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北部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二、建设地址:北部新区金山、鸳鸯组团茅溪片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管网2.48公里,管径DN500-DN800,污水输送能力2万吨/日,污水输送至唐家沱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北部新区茅溪片区(含奥山别墅区、北大附中重庆实验学校、民心佳园公租房小区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0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3万元,基本预备费78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补助资金与北部新区自筹。
五、建设期限: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
六、招标核准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请在项目初步设计中,注意吸纳可研评估单位的意见,进一步细化平面布置图,补充特殊管段工程措施。
请项目法人据此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完成工程地质详勘和招标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初步设计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概算由北部新区计划统计局审批,尽快开工建设。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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