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和学生宿舍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农〔2011〕430号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批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一期行政楼及学生宿舍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渝水函〔2011〕50号)收悉。根据我委《关于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整体搬迁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渝发改农〔2007〕169号),结合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和学生宿舍等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二、建设地点:永川区职教基地B2地块。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总建筑面积30851平方米,其中:行政办公大楼7030平方米,D栋学生宿舍11412平方米,F栋学生宿舍12409平方米;建设学校大门、围墙、运动场、绿化等配套工程。工程实施后,可满足近期约4000名在校生办学规模的需要。
四、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10533万元。资金来源:市预算内统筹资金安排500万元,市级政府信贷资金3000万元,项目法人自筹7033万元。
五、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土建施工、建设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等。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我委和市水利局备案,以便监督检查。
六、请抓紧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工作,按程序报批。同时,按照校区建设总体规划,抓紧开展后续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建设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项目法人要进一步落实筹资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