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璧山县璧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环〔2011〕1020号
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璧山县璧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璧发改项目〔2011〕69号)收悉。鉴于你县璧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满负荷运行,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根据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璧山县璧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璧山县洁源排水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璧山县璧泉街道璧城污水处理厂预留扩建用地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万立方米/日;二级处理采用CAST工艺,深度处理采用DE型滤布滤池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SS执行一级B标准);服务范围为璧山县县城。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880万元(以概算批复为准),其中:工程费用31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40万元,基本预备费287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补助资金与你县自筹。
五、建设期限: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
六、招标核准: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请在项目初步设计中,注意吸纳可研评估机构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做好一、二期工程的衔接。
请项目法人据此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完成工程地质详勘和招标准备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初步设计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尽快开工建设。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