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秀山县洪安等五个镇街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环〔2011〕1150号
秀山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我县洪安镇、宋农镇、乌杨街道、钟灵镇、峨溶镇垃圾收运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秀山发改文〔2011〕101号)收悉,为保护三峡库区水体水质和生态环境,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提高垃圾收集处理率,根据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新建秀山县洪安等五个镇街垃圾收运系统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秀山县洪安镇、宋农镇、乌杨街道、钟灵镇、峨溶镇,其中:垃圾中转站分别位于洪安镇贵塘村、宋农镇龙凤居委会、乌杨街道工业园旁、钟灵镇秀田村、峨溶镇撮箕湾。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垃圾中转站5座,购置相关收运设备;近期(2015年)垃圾转运能力99吨/日,远期(2020年)垃圾转运能力125吨/日;垃圾转运至秀山县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服务范围为秀山县上述街镇。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3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1万元,基本预备费12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补助资金与秀山县自筹。
五、建设工期:2012年6月至2012年12月。
六、招标核准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单位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请在项目初步设计中,注意吸纳可研评估单位的意见,优化设计方案。
请项目法人据此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完成工程地质详勘和招标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初步设计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概算由你委审批,尽快开工建设。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五日